![《广东省中医药条例》;广东省中医药局文件](/uploads/images/173770517924828978.jpg)
广东省作为我国中医药大省,拥有丰富的中医药资源和深厚的中医药文化底蕴。为传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广东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广东省中医药条例》。
二、中医药发展原则
1. 坚持中医药与西医药并重,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中的独特优势。
2. 传承与创新并重,弘扬中医药传统文化,推动中医药现代化发展。
3. 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并重,加强中医药在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4. 主导与社会参与并重,形成、社会、市场共同推动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格局。
5. 国际交流与合作并重,提升广东省中医药的国际影响力。
三、中医药服务体系
1. 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2. 加强中医药医疗机构建设,提高中医药服务质量和水平。
3. 推动中医药服务向基层延伸,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4.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中医药服务,促进中医药服务多元化发展。
5. 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
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
1. 传承中医药经典理论,弘扬中医药文化。
2. 加强中医药科研,推动中医药现代化发展。
3. 鼓励中医药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展中医药技术创新。
4. 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
5. 推动中医药国际化,提升中医药国际竞争力。
五、中医药产业发展
1. 优化中医药产业结构,提高中医药产业竞争力。
2. 加强中医药产业规划,推动中医药产业集聚发展。
3. 鼓励中医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中医药产品品质。
4. 加强中医药产业品牌建设,提升广东省中医药品牌知名度。
5. 促进中医药产业与旅游、文化等产业融合发展。
六、中医药监督管理
1. 加强中医药市场监管,规范中医药市场秩序。
2. 严格中医药产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管。
3. 加强中医药广告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 加强中医药从业人员管理,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
5. 建立健全中医药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理中医药违法行为。
七、组织实施与保障
1. 各级要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 各级财政要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保障中医药事业发展资金需求。
3. 加强中医药政策宣传,提高全社会对中医药的认识和重视。
4. 加强中医药国际合作与交流,提升广东省中医药的国际地位。
5. 建立健全中医药考核评价体系,确保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